本標準的適用范圍包括風力發電機組用發電機、變流器、變壓器、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、電纜及其附件等,將規定風力發電機組用3.6kV~72.5kV交流電壓等級高壓設備的額定值、總體要求、使用條件和技術要求等內容。
會議召開前期,運達股份作為標準牽頭單位已走訪調研西安高壓電器研究院、特變電工、湘潭電機、洛凱機電、西開電氣、順特電氣、明珠電氣、派納維森、萬馬電纜等20余家單位,為標準的研制奠定了扎實的基礎。會上,運達股份代表工作組對標準的任務來源、編制目的和意義、主要內容、下一步計劃以及前期意見處理情況做了詳細的介紹。下一步,工作組將按照標準制定計劃,高效高質完成標準編制,持續推進能源行業標準體系的不斷完善。
來源:運達股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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